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聚焦 > 文章 当前位置: 聚焦 > 文章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活动 “中国山水画院”被取缔

时间:2021-09-1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活动 “中国山水画院”被取缔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消息,北京市民政局9月7日发布一则取缔公告:

  “中国山水画院”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已于2021年9月1日对“中国山水画院”依法取缔。(取缔决定书:京民执取﹝2021﹞75号)

责任编辑:刘光博


上一篇:“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涉事者王某文不构成犯罪 控告代理人律师:他有位好妻子

下一篇:厦门新增本地病例多人为同事关系,最小9岁

联系《重庆法治网》 | 关于《重庆法治网》
京ICP备19017567号  |   QQ:公安部备案号:50000001500167  |  地址:WWW.CQFZ.CC  |  电话:QQ:707293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