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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发布关于社区居民小区动态管理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1-11-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兰州市发布关于社区居民小区动态管理措施的通告

  11月4日,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社区居民小区动态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和大规模核酸检测情况,结合防控专家指导意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明确兰州市社区居民小区动态管理措施,确保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转为管控区:1。区域内最后一名确诊病例离开小区并完成环境消杀后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接者(次密接者)末次暴露后1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3。解封前14天完成至少6次全员核酸检测,其中解封当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区域内人员测温正常、健康码全为绿码。

  二、管控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可申请转为防范区:1。区域内最后一名密接者(次密接者)离开小区并完成环境消杀后14天,区域内无新增密接者(次密接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接者(次密接者)末次暴露后14天,核酸检测均为阴性;3。解控前14天完成至少6次全员核酸检测,其中解控当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4。区域内人员测温正常、健康码全为绿码。

  三、防范区待本次疫情全面结束后,解除防疫管理措施,转入常态化防控。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研判具备转区条件的居民小区,由所在地社区(村)逐级上报至县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实施。

  五、封控区转为管控区、管控区转为防范区后,各县区要严格落实相关防疫管理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转区工作稳妥可控有序。

  六、解除隔离返回人员,由所在社区(村)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共同居住的人员做到“足不出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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