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2 点击: 次 来源:渝法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靖宇法院:车辆买卖起纷争 法官助您维权益 渝法网讯(通讯员 靖法政)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涉及车辆的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件。 2021 年 8月 23日原告孙某将自有的捷达牌吉XXXXXX号机动车,以人民币 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王某,当日签订了《机动车交易合同书》。被告王某将购车款交付给原告孙某后,原告孙某将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关车辆手续交付给被告王某。根据《机动车交易合同书》第9 条规定“车辆必须过户”。在双方交接时原告孙某明确表示办理机动车转移过户,同时进行车辆年度检验合格后再上路行驶。但是被告王某至今也没有办理车辆过户登记,也没有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且驾驶车辆行驶并发生车辆违章行驶记录。原告孙某多次找被告王某要求履行《机动车交易合同书》约定,办理车辆转移过户登记,消除吉XXXXXX号机动车违章记录。被告王某竟故意拖延不予理睬。 案件受理后,行政审判庭承办法官通过调查了解案情,结合案件事实、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靖宇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