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原标题: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3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五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3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3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9年10月17日,票面年利率为2.94%;按年付息,每年10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10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3.6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6%。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20年3月12日进行分销,从3月16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1793.4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0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