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经济 > 金融 > 文章 当前位置: 金融 > 文章

股东借钱入股 申港证券尽调不足收罚单

时间:2020-07-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徐蔚)近日,上海证监局发布了对申港证券的罚单,对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罚。

  罚单显示,申港证券在2020年4月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中,存在入股股东的投资资金非自有资金、系从其他企业借入的情形。

  上海证监局认为,申港证券未对入股股东做好尽职调查,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第15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公司入股股东出现违反《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证券公司股东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入股证券公司,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申港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一篇:高盛高华证券总经理索莉晖:文化是投行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声誉是最重要的资产

下一篇:城投债择券思路——以江苏为例

推荐阅读
联系《重庆法治网》 | 关于《重庆法治网》
京ICP备19017567号  |   QQ:公安部备案号:50000001500167  |  地址:WWW.CQFZ.CC  |  电话:QQ:707293088  |